科研教学单位放射性废物管理及处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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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作者
居治豪,陈东兵,张景辰,董海洋,张馨蕊
文章摘要
[目的]为做好科研教学单位产生的大量低辐射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妥善处置、永久安全的原则,进一步降低行政处置成本,节省处置空间。[方法]调研北方某城市科研教学单位近10年放射性废物送贮情况以及近3年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情况,分析常用核素的使用量与豁免值的关系。[结果]科研教学单位使用最广泛、频次最高、用量最多的主要是H-3、P-32、S-35、C-14、F-18、Tc-99m六种核素,其中使用长半衰期核素H-3和C-14的单位,其全年使用总量低于豁免水平分别占100%和61.9%;使用核素S-35的单位,其全年使用总量低于豁免水平的占50%;使用短半衰期核素P-32、F-18、Tc-99m的单位,其年使用总量均高于豁免水平。[建议]当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原物质活度小于豁免值的,建议科研教学单位对其废物自行采取清洁解控方法,作为普通实验室废物处理;当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原物质活度大于豁免值的:对于T½<100天的核素,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由各单位自行贮存衰变,清洁解控后按照普通实验室废物处置;对于100天<T½<5年的核素,其产生的废物送往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进行贮存,由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清洁解控后按照普通废物处置;对于T½>5年的核素,其产生的废物送往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进行贮存,并运往西北处置场进行终极处置。此外,结合信息化监管手段,对科研教学单位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情况和放射性废物产生情况进行监管。
文章关键词
科研教学单位;放射性废物;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2 号.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S].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S].2003. [3] 生态环境部.放射性废物分类公告[EB].2017-12-01.https://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12/t20171212_427756.htm. [4] 汪越,陈东兵,常伟.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辐射卫生,2020,29(6):64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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